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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阳区2019年随迁子女 一年级七年级安排入学方案的公告

    信息发布者:昭通野鸡
    2019-07-04 15:30:51    来源:鹤乡圣果   转载

    昭阳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19年随迁子女

    一年级七年级安排入学方案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政策,提供便民服务,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根据《昭阳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昭阳区中小学幼儿园入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情况和消除大班额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随迁子女一年级七年级安排入学方案公告如下。

    一、对象及范围

    本方案所称随迁子女,是指监护人在昭阳城区务工或经商、满足“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基本条件、户籍不属于三城街道办事处(凤凰、太平、龙泉)的拟入学子女。

    二、一年级入学

    外来随迁子女2019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一年级入学采取预登记方式进行,由三城办事处中心校组织实施。监护人在预登记时,须填写并提交《昭阳区2019年随迁子女一年级入学预登记诚信申请承诺书》。预登记地点不代表所安排学校。

    (一)预登记时间:2019年8月17日至18日。

    (二)预登记地点

    1. 实际居住地属凤凰办事处的,到凤凰办事处双院子小学预登记。

    2. 实际居住地属太平办事处的,到太平办事处永乐小学预登记。

    3. 实际居住地属龙泉办事处的,到龙泉办事处白坡小学预登记。

    (三)安排方式及材料

    对应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口薄复印件须有户主页、监护人所在页、拟入学儿童所在页。

    1. 在城区购房的监护人子女入学,提供户口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或经房管部门备案购房合同其中一种。

    2.调入市、区部门在职在编在岗无三城办事处户籍的职工子女入学,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有效人事变动手续、近6个月住房公积金缴纳明细。

    3. 监护人在城区经商且有营业执照的,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

    4. 区外户籍监护人在昭阳城区务工且取得居住证的,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三个月以上工资收入证明。

    5. 区内户籍监护人在昭阳城区务工的,提供户口簿、租房合同、务工证明、三个月以上工资收入证明。

    预登记后,经验证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能够在公办学校入学。

    三、七年级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按以下要求申请就读昭阳区第三中学或第四中学。

    (一)城区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入学

    在昭阳城区学校就读六年级的随迁子女毕业生,仍需申请继续在昭阳城区就读七年级的,采取对口直升区三中和区四中的方式入学,具体按《昭阳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19年城区小学六年级随迁子女对口直升七年级入学的通知》(昭区教通〔2019〕84号)实施。

    (二)非城区小学毕业生新申请入学

    2019年非昭阳城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昭阳区第三中学或第四中学七年级,登记学校即为就读学校。

    1. 登记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16日。

    2. 登记地点:昭阳区第三中学或第四中学。

    3. 所需材料

    (1)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监护人所在页、拟入学儿童所在页)。

    (2)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

    (3)在昭阳城区购房的,提供房产证、经房管部门备案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其中一种。未在昭阳城区购房的,提供居住证或租房合同。

    (4)在昭阳城区务工或经商的,提供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户籍属于凤凰、太平、龙泉三城街道办事处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原区域学校入学。

    (二)严禁在两处及以上登记点重复预登记,严禁伪造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不予安排入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杜绝择校,若不服从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或对所安排学校不满意的,自行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四)未尽事宜,欢迎广大家长致电0870—2131985或到昭阳区教体局教育科咨询。

    昭阳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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