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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通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保学致家长和学生公开信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昭通野鸡
    2019-07-26 09:59:03    来源:鹤乡圣果   转载


    附件1:

    昭通市教育体育局致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家长的公开信


    广大家长朋友:

    您好!感谢您抽出宝贵的时间阅读此信!首先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义务教育是我们国家统一实施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同时,家长或监护人送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家长们应该意识到,孩子辍学导致其不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行为,不仅害了孩子害了家庭,而且还违反了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第十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可见,适龄儿童少年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和父母不送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均属违法行为。家长朋友,如果你们不听宣传教育,不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话,政府和法律部门将会按“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公诉”的程序追究您的法律责任,那时您将面临法律制裁! 

    教育是国之大计、也是家庭之大计!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古话说:“有田不耕仓库虚,有书不读子孙愚”。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如果您让您的孩子今天辍学失学,那他在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连打工都成问题,甚至将寸步难行;如果您让您的孩子今天辍学失学,将可能让他与社会闲杂人员混在一起虚度光阴,一事无成,甚至走上邪路,成为个人的悲剧,家庭的悲哀,社会的祸害;如果您让您的孩子今天辍学失学,您将后悔一生!因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了“免费提供教科书、免学杂费,对小学半寄宿制和初中困难学生生活给予补助以及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 “两免一补一计划”政策。

    为了不让您的孩子成为新时代的文盲,为了您的孩子能过上更好生活,为了您的孩子能够成人成才,摆脱贫困与愚昧,请您对孩子负责,督促孩子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支持孩子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让孩子学知识、长本领,有能力、有作为。请您相信:在国家的关怀下,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关心下,在老师和同学们的鼓励和帮助下,您的孩子一定会茁壮成长;请您相信:知识改变命运!读书成就未来;请您相信:人生路途路漫漫,错过机会是遗憾! 

    祝您身体健康,合家幸福!祝您的孩子学业有成,健康成长!

      此致


     昭通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22日

       附件2:

    昭通市教育体育局致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的公开信


    同学,你好!

          暑假将至,你可能会收到一些诸如没有读书、外出打工的小伙伴传来的消息:刚领取的工资、新换的手机,下馆子聚会的潇洒……而你在学校的日子好难熬,成天上课枯燥无味,不得玩手机、玩游戏,如果学习成绩差,还会受到批评。你可能徘徊是否趁放假期间就出去打工,出去闯下一片天地,再也不回学校读书受苦了……

          同学,在你这个年纪要抵挡这些诱惑确实很难!但你看看:“读书无用论”让多少人迷失了方向,认为大学毕业生难以找工作的人才真的没找到好工作,相信“书读得多的人还要给当年不读书的同学打工”这种谬论的人,最后连打工仔都不如。    

          同学,或许你会说,现在学习的知识今后生活中基本没用,难道我买菜还需要高等数学?做顿饭还需要用化学原理?是的,日常生活中用不上这些知识,可是,你在学校不仅仅是学习知识,更多的是学习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开阔思维,为终身幸福奠基啊!

    同学,我们也知道学习是有难度的,不然,古人怎么会说“十年寒窗”?要不怎会有“头悬梁、锥刺股”的故事?但是,没有经过严寒怎会有梅花的扑鼻香?没有经过磨砺宝剑的锋利怎么出? 

    一棵小树只能用来做篱笆或者柴禾,而一棵大树它就能做家具做支柱,当然也可以劈小了做篱笆!这就是小树与大树的区别。小树能承担的大树也能承担,而大树能做到的,小树却无法做到!同学,你们现在就是一棵小树, 要你们今天努力学习,就是要像小树那样不断被浇灌,不断吸取营养后慢慢的长成参天大树啊! 

    同学,国家为了保障你们受教育的权利,专门颁布了《义务教育法》,为了解决你们生活上的困难,投入大量资金实施了“两免一补一计划”及各种助学金、奖学金。你看看,国家强大了多好啊! 

    或许,你们说读不读书是我家的事我自己的事,谁也管不着!错!《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的第三点规定“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第四点规定“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换句话说,你辍学了就意味着没有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就没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就属于违法啊!你们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不能任由你们犯错、犯法!《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你不读书你们的家长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啊!你总不能因为你的任性让你和你的父母违法、犯法吧?你总不能因为你不读书让家长受到法律制裁吧?你总不能这么坑爹坑妈吧?所以,同学,你就安心在学校读书,不要向那些辍学的同学学习!

    古人语“无情岁月增中间,有味诗书苦后甜”。要抓紧,因为时间在偷偷流逝啊;要读书,因为读书会改变命运啊;要自信,因为你的未来可期啊!

        祝你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昭通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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