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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通3人获省级见义勇为表彰!

    信息发布者:昭通野鸡
    2019-01-21 16:52:17    来源:昭通日报   转载

    1月18日上午,在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宣读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的决定》,一批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受到隆重表彰。

    【1个见义勇为英雄群体】

    1、黄正菊、王荣金勇斗歹徒

      黄正菊,红河州弥勒市人,女,1965年01月生,汉族,生前系红河州弥勒市虹溪镇西门街个体工商业者。

      王荣金,红河州弥勒市人,男,1968年07月生,汉族,红河州弥勒市虹溪镇西门街个体工商业者。

      事迹简介:2018年1月24日8时3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赵炳忠持镰刀对虹溪镇西门街商铺店主冯某行凶。黄正菊听到呼救声后立即上前大声喝止,随即遭犯罪嫌疑人追砍。附近店主王荣金见状,立即拿木板上前与犯罪嫌疑人搏斗,在群众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制服。搏斗过程中,黄正菊不幸牺牲,王荣金多处受伤。

    【3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1、普彩山、赵正银、赵军勇斗歹徒

      普彩山,保山市昌宁县人,男,1969年12月生,汉族,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珠山村委会村民。

      赵正银,保山市昌宁县人,男,1970年05月生,汉族,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珠山村委会村民。

      赵 军,保山市昌宁县人,男,1969年09月生,汉族,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珠山村委会村民。

      事迹简介:2018年1月28日8时左右,犯罪嫌疑人李应吴追砍妻子何毓芹至珠山村村民小组活动室,普彩山、赵正银和赵军看到后,立即上前制止,成功夺下犯罪嫌疑人的砍刀,并将其制服后报警。

    2、王荣春、张早林、桂腾会、张树林勇救落水人员

      王荣春,昆明市寻甸县人,男,1979年02月生,回族,中共党员,昆明市寻甸县交通运输局干部。

      张早林,昆明市寻甸县人,男,1977年0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昆明市寻甸县塘子街道办事处干部。

      桂腾会,昆明市寻甸县人,女,1961年12月生,回族,昆明市寻甸县塘子街道易隆社区居民。

      张树林,昆明市寻甸县人,男,1964年01月生,苗族,昆明市寻甸县塘子街道易隆社区居民。

      事迹简介:2018年3月30日9时30分左右,一辆轿车失控翻入易天线3公里处右侧水库,桂腾会发现后立即拦车呼救,途经事发地的王荣春、张早林及附近的张树林一起跳入水中施救,成功将车内三名落水人员救起,并对刚出生三天的婴儿进行抢救,安排车辆送落水人员到医院救治。

    3、宋立国、何启亮勇救落水人员

      宋立国,楚雄州姚安县人,男,1972年04月生,满族,中共党员,楚雄州姚安县纪律监察委干部。

      何启亮,楚雄州姚安县人,男,1963年10月生,汉族,楚雄州姚安县栋川镇白龙寺村委会村民。

      事迹简介:2018年8月3日13时20分左右,一辆三轮摩托车失控翻入仁和镇观音阁附近的水塘,途经事发地的宋立国、何启亮一起跳入水中施救,成功将6名被困人员救起,并对伤势较重人员采取急救措施,直至送上救护车。


    【6名见义勇为英雄】

    1、李建祥,曲靖市麒麟区人,男,1967年12月生,汉族,生前系曲靖市麒麟区建宁东路曲靖印染厂职工。

      事迹简介:2018年11月27日19时左右,犯罪嫌疑人苏朝持刀行凶至五华区人民西路2号一店铺内,正在陪同购物的李建祥立即设置障碍阻挡犯罪嫌疑人行凶,待店内人员安全转移后,上前与犯罪嫌疑人搏斗,不幸被刺牺牲。

    2、高志伟,昆明市宜良县人,男, 1979年0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昆明市宜良县狗街镇中营社区治保主任。

      事迹简介:2018年8月11日22时40分左右,在湾子村阮某家调解纠纷的高志伟,获悉犯罪嫌疑人阮某女婿董建韬前来行凶的消息后,及时通过电话劝阻制止。在听到门外动静后,立即冲出不幸被刺,因失血过多牺牲。

    3、任继彦,昭通市昭阳区人,男,1973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昭通市昭阳区龙氏家祠保安。

      事迹简介:2018年4月22日10时左右,在自家苹果园劳作的任继彦听到有人坠井的呼救声后,急忙赶到事发地,并找来绳子拴在自己身上,下到井底对被困人员任某进行施救,因缺氧不幸牺牲。

    4、徐小毛,曲靖市陆良县人,男,1951年05月生,汉族,生前系曲靖市陆良县芳华镇戚家山村委会村民。

      事迹简介:2018年5月6日12时左右,在芳华镇戚家山村小冲水库旁放牛的徐小毛,看见村民孟某因牵牛被困水库挣扎时,立即跳入水库施救,不幸溺水牺牲。

    5、闻昌发,文山州文山市人,男,2003年07月生,汉族,生前系文山州文山市追栗街镇硝厂村委会村民。

      事迹简介:2018年7月12日12时左右,在博文砖厂旁山坡上的闻昌发听到山坡下水塘边有人溺水呼救时,迅速冲到事发地,跳入水中对被困人员韦某进行施救,不幸溺水牺牲。

    6、杨高飞,昭通市巧家县人,男,1998年05月生,汉族,生前系汉口学院在校学生。

      事迹简介:2018年2月15日13时左右,小米地社发生火灾。在家的杨高飞立即前往火场参与灭火,扑火过程中被卷入大火烧伤,滚落山坡,不幸牺牲。

    【3名见义勇为个人】

    1、张美书,普洱市思茅区人,女,1979年11月生,彝族,普洱市思茅区思茅港镇橄榄坝村个体工商业者。

      事迹简介:2018年8月6日9时左右,驾船运送乘客至勐矿村的张美书发现有人溺水时,立即驾船前往施救,靠近后跳入水中,成功将两名溺水小孩救起送回渡口。

    2、陈颖安,昭通市鲁甸县人,男,1991年12月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高速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职工。

      事迹简介:2017年11月25日7时左右,驾车行驶至新民街牌坊的陈颖安发现一辆车掉入昭鲁大河,立即停车施救,跳入河里成功将4名被困人员安全转移到河堤,并驾车送往医院。

    3、桂源蔚,昆明市石林县人,男,1995年07月生,汉族,云南警官学院在校学生。

      事迹简介:2018年3月1日16时左右,在家中休息的桂源蔚发现邻居家燃起大火,并听到有人被困楼内的消息后,立即翻墙进入二楼阳台,砸窗将被大火和浓烟围困的一名妇女和一名10个月大的婴儿成功救出。 

    《表彰决定》指出,这些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继承和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危害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坚决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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