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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

    信息发布者:昭通野鸡
    2019-11-20 21:08:59    来源:鹤乡圣果   转载

    一、工作目标

    在全省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入院时患者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除结清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外,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经办管理机构之间进行相关费用结算,切实解决农村贫困人员就医看病筹资难问题,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实施范围

    全省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三、实施对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住院患者。


    四、办理流程

    住院贫困患者持医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在动态管理系统查询)办理入院手续,并签订《云南省农村贫困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先诊疗,后付费”协议》,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医院只收存医保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费用结算

    一是由患者结清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等报销部分外的个人应承担费用。二是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可与医疗机构签订《云南省农村贫困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先诊疗,后付费”延期(分期)还款协议》,还款期限由医疗机构视具体情况与患者协商后确定,再办理出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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